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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1起违规在“一桌餐”场所接受宴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9-12来源:市纪委监委

近期,我市纪委监委查处了1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在“一桌餐”场所接受宴请的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彭湘丰、经建股股长滕林华、柏坊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唐向军等3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经查,2019年8月27日晚,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彭湘丰、经建股股长滕林华、柏坊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唐向军等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杨某的宴请,在市青阳南路某居民楼的“一桌餐”场所就餐,合计消费(含酒水)1760元。期间,滕林华饮用白酒。2019年9月10日,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彭湘丰、滕林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常宁市财政局调整彭湘丰、滕林华两人工作岗位;唐向军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已移交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了在当前三申五令、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专题教育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展现作风建设新气象。相关职能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职责,严肃查处“一桌餐”违规经营行为。

“节点”亦是“考点”,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不吃公款吃老板”、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查快处,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推动党风政风持续上升,社风民风持续上扬。(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