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更高起点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1-10-18来源:市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常宁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石海燕
(2021年7月28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常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找准职责定位,监督执纪问责,以净化政治生态、服务常宁发展为己任,以“创模范机关,做示范干部”为目标,奋发有为,奋勇争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全面护航,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对标看齐,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斗争精神,压实“两个责任”,自觉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作斗争。五年来,全市有42人因违反政治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持续跟进,落实决策部署。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制止餐饮浪费、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洞庭清波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讲话精神跟进监督。聚焦政治生态、意识形态、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常宁率先实现复工复产,工业经济实现正增长。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6件,14名国家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4名基层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理反映政法干警问题线索73件。三是精准监督,助力“三大攻坚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229件,党纪政纪处分231人,查处违纪违规资金361.95万元,退还群众216万元,督促出台《常宁市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护航常宁脱贫攻坚顺利通过省检国检;跟踪督办大义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严肃追责水口山地区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废渣无害化处置二期工程问题;强化对平台公司、公职人员金融借贷风险的监督检查,督促平台公司规范借贷行为,严肃处理了3名公职人员涉嫌诈骗问题及个别乡镇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保障了资金安全。
(二)锲而不舍,狠抓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精神。一是纠治“四风”陋习。对“四风”问题做到惩治从快,露头就打,寸土不让,久久为功。严肃查处了市财政局有关人员参加“一桌餐”和市农业农村局超标准接待典型案例。对全市469个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改,整改腾退办公用房22000多平方米。开展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专项整治。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0余起263人。二是织密制度笼子。以“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为契机,制定完善了“五个一律免职”等65项作风建设规章制度,督促制定《常宁市公务用车租车暂行办法》,修改完善《常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健全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逐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廉政画像,把好选人用人廉政意见回复关,五年来开展廉政审查 215批次426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3人。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干部作风整肃年、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和专场电视问政,着力整治干部慵、懒、散不在状态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干部作风的转变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巨大压力下, 2020年常宁新增登记企业1884家,同比增长43.71%;新增登记个体工商户5611户,同比增长63.87%,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万大关。减税降费1.3亿元,减免社会保险费2.0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万多户。
(三)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三角塘镇自来水厂负责人违规收取“三类对象”自来水入户费案等典型案例,退还群众资金80余万元,以点带面督促水利系统全面自清自查,共计退还群众200余万元。定期开展民生资金清理检查,严防“雁过拔毛”,五年来退还群众资金450多万元。二是抓实各类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等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滥发补助补贴清理整顿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督”平台搭建工作,一批群众反响强烈问题得到整治和解决。三是完善基层监督举措。制定《关于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片区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市各乡镇划分为5个片区,创新开展片区联动协作基层监督方式,提升了基层监督质效。督促制定《常宁市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等村级财务管理“四个办法”,有效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配强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员,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任务清单》《常宁市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重要工作报告制度(试行)》,确保基层监督有规可依。
(四)抓铁有痕,一体推进“三不”。坚持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不断巩固压倒性态势。一是坚持惩腐肃贪。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金融系统等多部门协作联动,规范畅通案件(线索)报送机制。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4195件次,受理问题线索2266条,立案1400人,其中科级干部立案278人,留置22人(含上级纪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结案1145人,处分违纪人员1145人,移送检察机关12人。集中力量查处了衡阳县(市)区留置第一案:欧阳磊严重违纪违法案和市法院执行局腐败窝案、市交警大队系列腐败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协助省纪委监委、衡阳市纪委监委查办了李向阳、高建华、陈泽珲、卢平、彭铁良、王敦斐、刘运文、张建华等大案要案。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实现清零。二是坚持教育挽救。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对主动交代问题的从宽处理。对有苗头或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函询、提醒,督促其警醒重视、整改纠正。对存在问题但够不上处分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等方式,防止发展成为违纪甚至违法问题。2016年11月,集中开展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2020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办结的1258件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坚持预防为先。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摄制警示教育片4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余次,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注重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砥砺初心使命,修缮打造了萧石月故居、彭明治故居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编排歌剧《明月心》,摄制教育片《坚如磐石心似月》,开展廉政文化进村(社区)、进校园活动,联合常宁市融媒体中心开办了《廉政视窗》《清风卫士》《民声面对面 纪委在行动》等电视专栏。获评2019—2020年度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五)标本兼治,擦亮巡察利剑。协助市委抓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出台《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49项措施,巡视巡察与整改落实一体推进,充分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一是整章建制,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3项巡察工作规则,制定出台《中共常宁市委巡察工作流程(试行)》等10项巡察工作制度,设计提供了《各组巡察工作方案》等26种巡察工作材料模板,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打出组合拳,深化成果运用。本届市委共开展12轮巡察,实现对全市101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开展个别谈话536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580件次,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1675个,共补缴党费71万余元,清缴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1517万余元,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完善制度1010项。在开展好常规巡察轮次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提级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点穴式”巡察、巡察整改“回头看”。2019年10月份起,实行巡察整改“三个三”工作法,所有问题清单全部由市纪委常委班子牵头督促落实,除个别需长期坚持和需逐步化解的问题外,问题整改基本实现清零,得到了省委巡视办、衡阳市委巡察办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举一反三,巩固巡察整改质量。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机制,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亲自带队进行巡察意见反馈,并邀请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通过反馈方式创新和反馈规格提升强化整改意识,巩固提升巡察整改质量。
(六)刀刃向内,抓实自身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重塑良好形象。一是高质量推动改革。组建13个派驻纪检组(综合派驻10个,单独派驻3个),对58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进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2018年1月,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检察机关转隶的15名干部与原有纪检干部进行混合编成,实现优势互补、法纪融合,增强反腐合力。二是零容忍净化队伍。配合衡阳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李华山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五年来,收到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92件,其中立案查处10件,组织处理3件,诫勉谈话24件。以衡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建设现场会为契机,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以“宜水清风讲坛”为平台,不断涵养良好学风。机关干部平均年龄39.96岁,大学以上学历占91.03%,通过司法考试占15.38%,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三是全方位完善制度。出台《常宁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等管理制度30余项,做到带头敬畏法纪,尊崇制度,下大力气抓好纪检干部队伍管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
同志们,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靠的是市委和衡阳市纪委坚强有力的领导,靠的是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靠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实践也留给我们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强化政治监督,护航中心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坚定的党性原则、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捍卫“两个维护”,确保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始终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关切。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部活动中,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社会最关切的问题抓起,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是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实行标本兼治。把查处与教育,惩治和预防结合起来,坚决惩腐肃贪,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纪律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堵住制度管理漏洞;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使干部知错知止、见贤思齐;四是必须坚持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压实党委(组)主体责任,落实责任清单,强化同级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对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把监督寓于日常、严在经常。以经常性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五是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贯通反腐的最后一公里。出重拳治理百姓身边的腐败、基层干部习焉不察的问题,让群众切实享受反腐倡廉带来的实际成果;六是必须坚持高举巡察利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把巡视巡察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七是必须坚持率先垂范,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党政机关的标杆,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党员干部的标杆,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遵守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遵守,始终走在前、当先锋、树标杆。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去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招投标领域、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依然存在,隐形变异苗头值得警惕;干部作风依然不优,群众反响依然强烈。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五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主动把自身工作融入全市大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重点任务,围绕解决好乡村振兴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常宁”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五)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增强巡察权威性、威慑力、推动力。做深做实“互联网+监督”,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及时受理干部群众举报。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向村级延伸,坚持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入户、蹲点调研,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
(六)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认识落实“四个监督”文件,真真让监督无处不在,让受监督成为一种自觉。
(七)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益庞大,强化自我监督的挑战也随之增大,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奋进百年路,扬帆再出发!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勠力同心、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常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