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2来源:市委巡察办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问题反馈后,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1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小组由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做好对问题整改的分类细化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督促整改责任股室、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严格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任务。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5个问题,确立了“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经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形成了《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乡村振兴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日常督办检查,完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整改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四)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针对整改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完善了《常宁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制度》。
截至6月22日,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经过党组会议研讨梳理,将巡察组反馈问题归纳为3类5条,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简称《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予以实施,逐条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各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上有差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1)由党支部书记牵头,党建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严格按照中共常宁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学习的要求,专门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关于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完善了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了主题教育学习相关工作部署会议,并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一课一片一实践”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主题学习教育。(2)6月3日,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在我局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局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3)规范资料整理。对照主题教育相关要求对资料进行了规范化整理。
截至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及下乡补助。此问题已交乡村振兴局党组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多宗大型采购无照片及发放明细,无验收人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全体工作人员自2022年以来的差旅费及下乡补助开展了自查自纠,相关人员重复交叉报销差旅费和下乡补助的不规范情况,实施全额退费。2023年11月1日,我局已将重复交叉报销差旅费和下乡补助予以收缴并缴存至常宁市纪委暂扣账户,此问题已作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户外宣传牌、结对帮扶手册等采购事项,严格按采购要求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3)加强了财务报销审核相关制度的学习。组织认真学习《常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常宁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以及财务报销审核相关制度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4)以落实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完善健全《常宁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3.公务接待及会议支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认真学习《常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常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常宁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2)严格按《常宁市市直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由计划财务股牵头对以往财务报销手续履行和审核等方面开展了自清自查自纠,形成了自清自查情况汇总表。(3)对公务接待及会议支出不规范的问题,由计划财务股、综合人秘股及相关当事人如实地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对每个问题都出具了相关详尽的情况说明和附件资料。(4)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健全《 常宁市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财务审核、审批、支付等环节上的不规范行为。
截至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4.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一是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二是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党员自评互评、支部讲评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党组负责人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抓实党建工作。定期召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科学规划,安排部署党建工作。(2)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6月3日,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在我局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局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3)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规范会议记录。认真组织开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及民主测评的步骤开展,不敷衍了事,注重评定效果。(4)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关于设置党小组的要求,即“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建立党小组组长。”结合我局党支部实际,党员人数未超过20人,党员工作地、居住地相对集中,不存在不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关于撤销党小组的要求,经党支部研究讨论,决定撤销原设置的3个党小组,原3个党小组组长自然免除。
截至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5.党员民主评议、党组织和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党内表彰不够规范。一是民主评议党员不够严肃,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二是党组织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支部对党员的积分管理考核2022年全年只有第一个季度。三是党内表彰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1)规范党员民主评议,规范会议记录。认真组织开好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及民主测评的步骤开展,不敷衍了事,注重评定效果。(2)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积分管理办法从严考核,并于每月25日对当月党员积分进行整理核实,每季度上墙进行公示。(3)6月3日,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在我局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局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4)撤销了对支部1名党员民主评议的“合格”等次,参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之规定,结合该同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新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5)进一步规范党内表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文件精神,撤销了对2023年6月29日表彰6名优秀党员的表彰决定,收回发放的奖金。
截至目前,此项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
通过全面细致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全体成员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在工作上得到了激励鞭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和纪检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健康有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纪律意识
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
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以严守财经纪律底线的作风,扎实推进严肃财经纪律各项工作,确保财务管理有效规范。一要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财务工作人员要加强采购、预算、资产等重点方面的学习,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更新和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二要增强严肃财经纪律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增强遵规守法意识,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四)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五)坚持求真务实,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我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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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宁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