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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委巡察机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27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省委、衡阳市委统一部署,衡阳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2114日至1230日,对我市巡察机构开展了巡察。202337日,巡察组向我市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常宁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过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的过程,以严实标准和过硬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31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以及刘越高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整改工作。4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5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17日,512日,常宁市委巡察办组2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等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出台了《常宁市委巡察机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宁市委巡察办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反馈的5大类12个方面问题,细化成28个具体事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细化。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仔细对每个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明确牵头责任领导、配合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责,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

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56日,市委巡察机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2023531日,巡察反馈的5个大类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有差距。关于市委及其巡察机构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学习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对巡察政治功能作用认识不清、 把握不准,笃学践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常宁市委常委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202346日,市委巡察办集中学习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二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学习的同时注重理论研讨,把学习成果的落脚点放在综合能力的提升上,做到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推动工作。

2.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2-1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20221230日撤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1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2023216日,市委书记吴乐胜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

2-2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会议形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在人武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专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常宁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2-3关于市委书记点评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点名道姓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了点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要求巡察组把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单位。

2-4关于巡察干部队伍入口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抽调巡察干部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人员时实行推荐审批制度,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二是严格巡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市委巡察办党支部会议上通报一名巡察组组长处分决定,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党课。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整顿,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三是开展巡察办(组)廉政家访,把关心爱护和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让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使组织监督和家庭监督同向发力,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家风。四是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名巡察组组长已建议市委进行调整。

2-5关于未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市委书记每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参加本轮巡察的巡察组长都参加了会议。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市委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将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每轮市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

3.巡察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不科学,组织实施不到位,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够充分。

3-1关于站在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思考和谋划巡察工作不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解决全市突出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巡察办坚持每周一集中理论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工作落实。2022年底,针对我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市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6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20233月,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将落实禁毒、反电诈、打击未成年人性侵等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的重点内容。

3-2领导小组在推进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系统衔接,构建起监督闭环,促进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及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在巡前、训中、巡后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构建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机制。

(二)巡察工作质效亟待提高

4.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4-1关于发现问题没有紧扣“三个聚焦”,没有突出被巡察单位履行核心职能情况,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月,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同志到衡阳市委党校参加省委巡视办集中学习。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会后,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学习。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巡察办组利用晚上时间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巡中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不久,由市委巡察办主任带队到到各巡察组了解进驻情况,指导巡察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巡前向各巡察组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及共性问题清单,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

4-2关于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以有温度的巡察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共性问题清单等,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的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既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要关注生产生活、道路出行、政务服务等民生事项,切实解决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深入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改进巡察宣传方式,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利用公告进组、墟场赶集、屋场恳谈、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持“微巡到组、夜访到户”,做到“六必看、六必谈、六必访”。即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财务账目、“三资”管理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未巡先改”必看;与村(社区)干部、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必谈;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户、监测户、老党员、湾村明白人等重点对象必访。通过上门走访、屋场恳谈等方式,面对面拉家常,点对点收集意见建议,提升巡察质效。

4-3关于紧盯关键少数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巡前广泛收集情况。20233月,我市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启动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二是传达学习《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巡察组进驻前,与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相关纪检监察室就需要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充分沟通。巡察中,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召开沟通会,就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四是在巡察报告中体现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情况,并对被巡察党委(党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精准画像。

5.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5-1关于发现问题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通过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乡镇党委和村(社区)问题细化清单、村(社区)共性问题清单等,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精准开展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要求现场巡察结束前,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沟通的有关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沟通时当面提出或在沟通之时起3日内反馈意见。沟通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采纳,并完善相应问题底稿。

5-2关于反映问题不深入、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办组会商机制,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办主任、副主任、指导组、巡察组正副组长及联络员参加的办组会商会,对巡察报告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做到重点突出、归纳精准、定性准确;二是2023年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夜校集中学习、巡察组集中讨论,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6.巡察震慑效果打折扣

6-1关于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和办理要求,畅通巡察办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常态化工作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强化对问题线索办理的督促。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全面梳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并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三是压实线索办理责任。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线索“动态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迅速启动问题线索“百日清零”行动,督促各部门对包括巡察移交线索在内的问题线索挂图作战,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含巡察移交市委组织部的问题线索22条),已办结364条,正在办理1条,办结率99.7%。通过线索办理,给予党纪处分66人,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4人,诫勉谈话102人,约谈50人,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27人。十三届市委一至三轮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正在办理18条,办结率62.5%,通过线索办理,移送司法机关3人,党处分16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2人,谈话提醒6人,约谈1,批评教育1人。四是2018年巡察移交的2条未办结线索,通过调度和督办,目前已办结。五是及时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定期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组织部对接,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

6-2关于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认真剖析前期存在的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个别巡察线索证据材料不扎实、不完善、不规范及线索分类不准确等现象的原因。二是通过整合形成合力。十三届市委第三、四轮巡察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12人参与巡察,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巡纪联动”,参加巡察的纪检干部重点对问题线索质量把关,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促使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三是通过会商提升质量。建立健全巡察移交线索会商机制,由巡察办牵头,组织巡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等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合会商研判,严把问题线索纪法关、证据关、方向关,确保巡察移交线索质量。通过会商联审,十三届市委第一至第三轮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可查性也较强。截止520日,在已办结的30条问题线索中,17人立案,立案率达到了56.6%202362日,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线索会商研讨会,对第四轮巡察中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会商研讨。通过会商研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拟移交的巡察问题线索质量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应迅速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

6-3关于斗争精神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巡察工作要点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为巡察干部“充电打气”,引导全体巡察干部树立斗争精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二是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交叉监督。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采取“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等方式,迅速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关人员受到了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胜桥镇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从乡镇纪委、财政、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跨片区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7.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7-1关于存在巡察整改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畅通与组织部门沟通衔接渠道。二是市委组织部对办理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和原因剖析。三是市委组织部对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督促办理,形成了处理报告,取消了两个由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党员资格。

7-2关于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到位、 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迅速公开。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已于38日通过常宁廉政网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二是严肃追责,警示到位。责成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整改评估办法的要求,扣除其绩效考核分;三是强化督促,构建长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并进行通报。202341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整改未到位的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整改集体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工)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扎实有效开展评估工作,对公开不及时、虚假公开的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第二轮6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3321日全部进行了社会公开,衡阳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的板桥镇丫田村、官岭镇太平村整改情况已于2023228日进行了社会公开。五是在巡察反馈后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

7-3关于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方案,精准画像。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完善了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画像的要求,按照《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二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画像进行汇报,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三是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意见》,结合市委巡察精准画像,做好干部考察,干部使用等工作。四是市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党政部门调整干部、乡镇班子换届中,充分运用巡察报告及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报告,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7-4关于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夯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二是2023331日,在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具体安排和要求,要求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相关组室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务必要参加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为抓好市委第三轮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2023316日,市委巡察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参会的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截至2023418日,5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完毕,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都如期参加了会议,并对下步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指导。四是今后市委巡察机构将常态化督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从严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持续跟踪督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

(三)巡察办组履职还需加强

8.巡察办组建设有待加强关于廉洁从政意识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有偏差,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会费、重复报账等问题已立行立改。二是完善制度。经与审计部门沟通,《常宁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常审委办法〔20232号)文件已将市委巡察办纳入审计全覆盖范围,常宁市委巡察办将按照要求主动对接本级审计部门,严格接受审计监督。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9.落实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还不到位关于书记专题会讲话精神在巡察反馈中未进行专题传达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书记专题会后,巡察机构及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讲话内容。在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时,由巡察组副组长对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专题传达。

(四)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

10.配齐配强队伍还有差距关于巡察抽调人员巡察业务水平不高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二是严把抽调巡察人员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的44名人员,实行推荐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已将1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移出巡察人才库。

11.巡察资料归档有待规范关于巡察结束后,巡察资料没有及时移交归档,个别问题底稿无支撑材料,谈话数据统计不准确,存在谈话资料与统计数据不一致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衡阳市委巡察办有关巡察归档要求,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出台《关于做好巡察归档工作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二是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结束后,督促各巡察组及时移交巡察资料和反馈资料,做到巡察资料移交数据与巡察单机录入数据一致,问题底稿有支撑材料。三是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始,要求各巡察组联络员在组务会时,传达学习《巡视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理》《制作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并强调巡察报告数据与巡察移交资料数据、巡察单机系统录入数据保持一致,做到数据真实,不虚报、漏报;凡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必须有支撑材料,没有支撑材料的问题一律不写入巡察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撰写的问题底稿进行检查,严格按问题底稿制度执行。                              

(五)省委巡视巡察指导督导和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少数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机构针对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二是针对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线索办理调度会,再次明确了办结期限,由分管联系领导督促办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64条,其余1条正在办理之中。十三届市委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其余18条正在办理之中,线索办理进度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针对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如何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一、二、三轮的巡察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组建监督检查组、整改评估组,对20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四是严格按照《常宁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202212月至20231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二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评估通报。对评估效果不好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处理。2023414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五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监督落实,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组)落实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长效机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常宁市委巡察机构的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我们将继续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巡视巡察工作上来,从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后半篇文章”。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克服“过关”思想,对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回头看,一件一件对表交账,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以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任务,向巡察组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在传导好压力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面督导落实。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该通报通报、该批评批评。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决不敷行推责。

(三)进一步抓常抓实。在做好“当下改”的同时,着眼长远,抓好“长久立”。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自查自纠、标本兼治,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对中央、省、市有明确要求的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对整改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对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固化成制度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689157;电子邮箱:cnswxcbggyx@163.com 

 

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7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衡阳市委统一部署,衡阳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2114日至1230日,对我市巡察机构开展了巡察。202337日,巡察组向我市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常宁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过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的过程,以严实标准和过硬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31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以及刘越高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整改工作。4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5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17日,512日,常宁市委巡察办组2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等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出台了《常宁市委巡察机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宁市委巡察办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反馈的5大类12个方面问题,细化成28个具体事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细化。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仔细对每个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明确牵头责任领导、配合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责,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

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56日,市委巡察机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2023531日,巡察反馈的5个大类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有差距。关于市委及其巡察机构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学习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对巡察政治功能作用认识不清、 把握不准,笃学践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常宁市委常委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202346日,市委巡察办集中学习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二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学习的同时注重理论研讨,把学习成果的落脚点放在综合能力的提升上,做到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推动工作。

2.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2-1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20221230日撤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1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2023216日,市委书记吴乐胜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

2-2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会议形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在人武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专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常宁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2-3关于市委书记点评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点名道姓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了点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要求巡察组把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单位。

2-4关于巡察干部队伍入口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抽调巡察干部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人员时实行推荐审批制度,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二是严格巡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市委巡察办党支部会议上通报一名巡察组组长处分决定,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党课。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整顿,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三是开展巡察办(组)廉政家访,把关心爱护和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让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使组织监督和家庭监督同向发力,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家风。四是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名巡察组组长已建议市委进行调整。

2-5关于未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市委书记每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参加本轮巡察的巡察组长都参加了会议。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市委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将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每轮市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

3.巡察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不科学,组织实施不到位,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够充分。

3-1关于站在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思考和谋划巡察工作不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解决全市突出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巡察办坚持每周一集中理论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工作落实。2022年底,针对我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市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6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20233月,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将落实禁毒、反电诈、打击未成年人性侵等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的重点内容。

3-2领导小组在推进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系统衔接,构建起监督闭环,促进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及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在巡前、训中、巡后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构建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机制。

(二)巡察工作质效亟待提高

4.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4-1关于发现问题没有紧扣“三个聚焦”,没有突出被巡察单位履行核心职能情况,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月,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同志到衡阳市委党校参加省委巡视办集中学习。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会后,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学习。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巡察办组利用晚上时间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巡中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不久,由市委巡察办主任带队到到各巡察组了解进驻情况,指导巡察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巡前向各巡察组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及共性问题清单,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

4-2关于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以有温度的巡察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共性问题清单等,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的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既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要关注生产生活、道路出行、政务服务等民生事项,切实解决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深入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改进巡察宣传方式,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利用公告进组、墟场赶集、屋场恳谈、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持“微巡到组、夜访到户”,做到“六必看、六必谈、六必访”。即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财务账目、“三资”管理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未巡先改”必看;与村(社区)干部、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必谈;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户、监测户、老党员、湾村明白人等重点对象必访。通过上门走访、屋场恳谈等方式,面对面拉家常,点对点收集意见建议,提升巡察质效。

4-3关于紧盯关键少数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巡前广泛收集情况。20233月,我市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启动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二是传达学习《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巡察组进驻前,与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相关纪检监察室就需要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充分沟通。巡察中,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召开沟通会,就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四是在巡察报告中体现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情况,并对被巡察党委(党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精准画像。

5.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5-1关于发现问题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通过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乡镇党委和村(社区)问题细化清单、村(社区)共性问题清单等,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精准开展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要求现场巡察结束前,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沟通的有关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沟通时当面提出或在沟通之时起3日内反馈意见。沟通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采纳,并完善相应问题底稿。

5-2关于反映问题不深入、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办组会商机制,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办主任、副主任、指导组、巡察组正副组长及联络员参加的办组会商会,对巡察报告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做到重点突出、归纳精准、定性准确;二是2023年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夜校集中学习、巡察组集中讨论,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6.巡察震慑效果打折扣

6-1关于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和办理要求,畅通巡察办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常态化工作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强化对问题线索办理的督促。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全面梳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并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三是压实线索办理责任。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线索“动态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迅速启动问题线索“百日清零”行动,督促各部门对包括巡察移交线索在内的问题线索挂图作战,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含巡察移交市委组织部的问题线索22条),已办结364条,正在办理1条,办结率99.7%。通过线索办理,给予党纪处分66人,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4人,诫勉谈话102人,约谈50人,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27人。十三届市委一至三轮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正在办理18条,办结率62.5%,通过线索办理,移送司法机关3人,党处分16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2人,谈话提醒6人,约谈1,批评教育1人。四是2018年巡察移交的2条未办结线索,通过调度和督办,目前已办结。五是及时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定期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组织部对接,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

6-2关于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认真剖析前期存在的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个别巡察线索证据材料不扎实、不完善、不规范及线索分类不准确等现象的原因。二是通过整合形成合力。十三届市委第三、四轮巡察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12人参与巡察,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巡纪联动”,参加巡察的纪检干部重点对问题线索质量把关,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促使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三是通过会商提升质量。建立健全巡察移交线索会商机制,由巡察办牵头,组织巡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等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合会商研判,严把问题线索纪法关、证据关、方向关,确保巡察移交线索质量。通过会商联审,十三届市委第一至第三轮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可查性也较强。截止520日,在已办结的30条问题线索中,17人立案,立案率达到了56.6%202362日,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线索会商研讨会,对第四轮巡察中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会商研讨。通过会商研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拟移交的巡察问题线索质量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应迅速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

6-3关于斗争精神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巡察工作要点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为巡察干部“充电打气”,引导全体巡察干部树立斗争精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二是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交叉监督。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采取“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等方式,迅速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关人员受到了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胜桥镇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从乡镇纪委、财政、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跨片区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7.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7-1关于存在巡察整改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畅通与组织部门沟通衔接渠道。二是市委组织部对办理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和原因剖析。三是市委组织部对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督促办理,形成了处理报告,取消了两个由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党员资格。

7-2关于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到位、 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迅速公开。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已于38日通过常宁廉政网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二是严肃追责,警示到位。责成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整改评估办法的要求,扣除其绩效考核分;三是强化督促,构建长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并进行通报。202341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整改未到位的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整改集体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工)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扎实有效开展评估工作,对公开不及时、虚假公开的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第二轮6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3321日全部进行了社会公开,衡阳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的板桥镇丫田村、官岭镇太平村整改情况已于2023228日进行了社会公开。五是在巡察反馈后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

7-3关于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方案,精准画像。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完善了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画像的要求,按照《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二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画像进行汇报,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三是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意见》,结合市委巡察精准画像,做好干部考察,干部使用等工作。四是市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党政部门调整干部、乡镇班子换届中,充分运用巡察报告及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报告,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7-4关于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夯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二是2023331日,在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具体安排和要求,要求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相关组室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务必要参加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为抓好市委第三轮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2023316日,市委巡察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参会的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截至2023418日,5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完毕,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都如期参加了会议,并对下步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指导。四是今后市委巡察机构将常态化督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从严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持续跟踪督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

(三)巡察办组履职还需加强

8.巡察办组建设有待加强关于廉洁从政意识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有偏差,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会费、重复报账等问题已立行立改。二是完善制度。经与审计部门沟通,《常宁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常审委办法〔20232号)文件已将市委巡察办纳入审计全覆盖范围,常宁市委巡察办将按照要求主动对接本级审计部门,严格接受审计监督。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9.落实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还不到位关于书记专题会讲话精神在巡察反馈中未进行专题传达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书记专题会后,巡察机构及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讲话内容。在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时,由巡察组副组长对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专题传达。

(四)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

10.配齐配强队伍还有差距关于巡察抽调人员巡察业务水平不高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二是严把抽调巡察人员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的44名人员,实行推荐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已将1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移出巡察人才库。

11.巡察资料归档有待规范关于巡察结束后,巡察资料没有及时移交归档,个别问题底稿无支撑材料,谈话数据统计不准确,存在谈话资料与统计数据不一致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衡阳市委巡察办有关巡察归档要求,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出台《关于做好巡察归档工作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二是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结束后,督促各巡察组及时移交巡察资料和反馈资料,做到巡察资料移交数据与巡察单机录入数据一致,问题底稿有支撑材料。三是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始,要求各巡察组联络员在组务会时,传达学习《巡视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理》《制作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并强调巡察报告数据与巡察移交资料数据、巡察单机系统录入数据保持一致,做到数据真实,不虚报、漏报;凡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必须有支撑材料,没有支撑材料的问题一律不写入巡察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撰写的问题底稿进行检查,严格按问题底稿制度执行。                              

(五)省委巡视巡察指导督导和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少数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机构针对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二是针对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线索办理调度会,再次明确了办结期限,由分管联系领导督促办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64条,其余1条正在办理之中。十三届市委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其余18条正在办理之中,线索办理进度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针对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如何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一、二、三轮的巡察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组建监督检查组、整改评估组,对20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四是严格按照《常宁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202212月至20231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二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评估通报。对评估效果不好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处理。2023414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五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监督落实,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组)落实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长效机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常宁市委巡察机构的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我们将继续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巡视巡察工作上来,从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后半篇文章”。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克服“过关”思想,对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回头看,一件一件对表交账,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以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任务,向巡察组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在传导好压力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面督导落实。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该通报通报、该批评批评。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决不敷行推责。

(三)进一步抓常抓实。在做好“当下改”的同时,着眼长远,抓好“长久立”。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自查自纠、标本兼治,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对中央、省、市有明确要求的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对整改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对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固化成制度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689157;电子邮箱:cnswxcbggyx@163.com 

 

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7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衡阳市委统一部署,衡阳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2114日至1230日,对我市巡察机构开展了巡察。202337日,巡察组向我市巡察机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常宁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过程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的过程,以严实标准和过硬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认真落实市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31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以及刘越高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巡察整改工作。4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5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17日,512日,常宁市委巡察办组2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等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任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任副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出台了《常宁市委巡察机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常宁市委巡察办组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反馈的5大类12个方面问题,细化成28个具体事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逐条细化。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仔细对每个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明确牵头责任领导、配合责任领导、牵头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岗到责,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担子。

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整改,并逐项逐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56日,市委巡察机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截至2023531日,巡察反馈的5个大类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有差距。关于市委及其巡察机构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没有学习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等,对巡察政治功能作用认识不清、 把握不准,笃学践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2022年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常宁市委常委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202346日,市委巡察办集中学习中央、湖南省、衡阳市2023年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以及《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二是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精神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学习的同时注重理论研讨,把学习成果的落脚点放在综合能力的提升上,做到以理论学习促进工作、推动工作。

2.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2-1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20221230日撤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111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2023216日,市委书记吴乐胜同志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

2-2关于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会议形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在人武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专门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常宁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2-3关于市委书记点评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点名道姓对重点人、重点事进行了点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要求巡察组把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被巡察单位。

2-4关于巡察干部队伍入口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抽调巡察干部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人员时实行推荐审批制度,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二是严格巡察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在市委巡察办党支部会议上通报一名巡察组组长处分决定,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党课。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整顿,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三是开展巡察办(组)廉政家访,把关心爱护和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让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使组织监督和家庭监督同向发力,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家风。四是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名巡察组组长已建议市委进行调整。

2-5关于未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市委书记每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3216日,常宁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参加本轮巡察的巡察组长都参加了会议。市委2023年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市委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将严格落实巡察组组长参加每轮市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工作专题汇报的政治待遇。

3.巡察领导小组统筹谋划不科学,组织实施不到位,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够充分。

3-1关于站在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上思考和谋划巡察工作不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解决全市突出问题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16日,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第2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巡察办坚持每周一集中理论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工作落实。2022年底,针对我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市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6个,移交问题线索5条。20233月,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将落实禁毒、反电诈、打击未成年人性侵等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的重点内容。

3-2领导小组在推进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系统衔接,构建起监督闭环,促进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及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组织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在巡前、训中、巡后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构建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机制。

(二)巡察工作质效亟待提高

4.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4-1关于发现问题没有紧扣“三个聚焦”,没有突出被巡察单位履行核心职能情况,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检查和工作督查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33月,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同志到衡阳市委党校参加省委巡视办集中学习。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会后,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学习。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巡察办组利用晚上时间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二是强化巡中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不久,由市委巡察办主任带队到到各巡察组了解进驻情况,指导巡察组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巡前向各巡察组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及共性问题清单,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

4-2关于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坚持把人民至上理念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以有温度的巡察监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两个清单”。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共性问题清单等,指导、督促各巡察组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衡阳市委、常宁市委工作要求,利用已有监督成果,根据各单位通报的情况,结合未巡先改工作,形成政策清单和问题清单,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紧扣“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既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要关注生产生活、道路出行、政务服务等民生事项,切实解决群众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深入发现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改进巡察宣传方式,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利用公告进组、墟场赶集、屋场恳谈、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坚持“微巡到组、夜访到户”,做到“六必看、六必谈、六必访”。即村(社区)党组织建设、财务账目、“三资”管理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未巡先改”必看;与村(社区)干部、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必谈;对低保户、危房改造户、信访户、监测户、老党员、湾村明白人等重点对象必访。通过上门走访、屋场恳谈等方式,面对面拉家常,点对点收集意见建议,提升巡察质效。

4-3关于紧盯关键少数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巡前广泛收集情况。20233月,我市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启动前,通过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单位收集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二是传达学习《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巡察组进驻前,与联系被巡察单位的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相关纪检监察室就需要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充分沟通。巡察中,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召开沟通会,就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四是在巡察报告中体现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情况,并对被巡察党委(党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精准画像。

5.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5-1关于发现问题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通过编印《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文件汇编》、乡镇党委和村(社区)问题细化清单、村(社区)共性问题清单等,帮助各巡察组更好聚焦单位核心职能职责精准开展监督。二是建立健全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要求现场巡察结束前,巡察组就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沟通的有关情况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沟通时当面提出或在沟通之时起3日内反馈意见。沟通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研判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决定是否采纳,并完善相应问题底稿。

5-2关于反映问题不深入、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办组会商机制,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察办主任、副主任、指导组、巡察组正副组长及联络员参加的办组会商会,对巡察报告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做到重点突出、归纳精准、定性准确;二是2023年组织开展巡前集中培训、夜校集中学习、巡察组集中讨论,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6.巡察震慑效果打折扣

6-1关于巡察移交线索办理不及时,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流程和办理要求,畅通巡察办组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常态化工作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强化对问题线索办理的督促。市委巡察办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全面梳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并分别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三是压实线索办理责任。市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线索“动态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迅速启动问题线索“百日清零”行动,督促各部门对包括巡察移交线索在内的问题线索挂图作战,快查快办快结。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含巡察移交市委组织部的问题线索22条),已办结364条,正在办理1条,办结率99.7%。通过线索办理,给予党纪处分66人,政纪处分23人,移送司法4人,诫勉谈话102人,约谈50人,提醒谈话16人,批评教育27人。十三届市委一至三轮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正在办理18条,办结率62.5%,通过线索办理,移送司法机关3人,党处分16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2人,谈话提醒6人,约谈1,批评教育1人。四是2018年巡察移交的2条未办结线索,通过调度和督办,目前已办结。五是及时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定期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组织部对接,及时更新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加强问题线索跟踪督办。

6-2关于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巡察办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纪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认真剖析前期存在的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个别巡察线索证据材料不扎实、不完善、不规范及线索分类不准确等现象的原因。二是通过整合形成合力。十三届市委第三、四轮巡察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12人参与巡察,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巡纪联动”,参加巡察的纪检干部重点对问题线索质量把关,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促使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三是通过会商提升质量。建立健全巡察移交线索会商机制,由巡察办牵头,组织巡察组、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等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合会商研判,严把问题线索纪法关、证据关、方向关,确保巡察移交线索质量。通过会商联审,十三届市委第一至第三轮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可查性也较强。截止520日,在已办结的30条问题线索中,17人立案,立案率达到了56.6%202362日,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与市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召开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线索会商研讨会,对第四轮巡察中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会商研讨。通过会商研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拟移交的巡察问题线索质量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应迅速移交市纪委监委查处。

6-3关于斗争精神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巡察工作要点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为巡察干部“充电打气”,引导全体巡察干部树立斗争精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二是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交叉监督。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采取“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等方式,迅速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常宁市胜桥镇林业站原站长严重违纪违法案、胜桥镇玉泉村原党支部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关人员受到了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胜桥镇28名村两委干部主动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资金54.28万元。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从乡镇纪委、财政、信访等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跨片区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7.巡察政治属性不突出。

7-1关于存在巡察整改不到位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畅通与组织部门沟通衔接渠道。二是市委组织部对办理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一事进行情况说明和原因剖析。三是市委组织部对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关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督促办理,形成了处理报告,取消了两个由于 “发展党员不规范,带病入党的党员资格。

7-2关于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不到位、 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迅速公开。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已于38日通过常宁廉政网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二是严肃追责,警示到位。责成泉峰街道、社会治理和网格化信息中心党组织对巡察整改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进行说明,并根据整改评估办法的要求,扣除其绩效考核分;三是强化督促,构建长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汇报,并进行通报。2023414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二轮整改未到位的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整改集体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工)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巡察整改评估机制,扎实有效开展评估工作,对公开不及时、虚假公开的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第二轮6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23321日全部进行了社会公开,衡阳市委提级交叉巡察的板桥镇丫田村、官岭镇太平村整改情况已于2023228日进行了社会公开。五是在巡察反馈后向被巡察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

7-3关于巡察成果运用还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方案,精准画像。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完善了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画像的要求,按照《关于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的八条措施》,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委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在巡前通报、个别谈话、巡察报告等各环节抓住主要对象、主要问题,推动一把手监督具体化。二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画像进行汇报,为市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三是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的意见》,结合市委巡察精准画像,做好干部考察,干部使用等工作。四是市委组织部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党政部门调整干部、乡镇班子换届中,充分运用巡察报告及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评价报告,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7-4关于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还需进一步夯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二是2023331日,在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具体安排和要求,要求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相关组室负责人、市委巡察组组长务必要参加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三是为抓好市委第三轮5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2023316日,市委巡察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参会的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截至2023418日,5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召开完毕,相关纪委监委联系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等部门负责人都如期参加了会议,并对下步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指导。四是今后市委巡察机构将常态化督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从严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持续跟踪督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

(三)巡察办组履职还需加强

8.巡察办组建设有待加强关于廉洁从政意识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有偏差,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员会费、重复报账等问题已立行立改。二是完善制度。经与审计部门沟通,《常宁市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常审委办法〔20232号)文件已将市委巡察办纳入审计全覆盖范围,常宁市委巡察办将按照要求主动对接本级审计部门,严格接受审计监督。三是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学习,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9.落实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还不到位关于书记专题会讲话精神在巡察反馈中未进行专题传达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书记专题会后,巡察机构及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讲话内容。在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时,由巡察组副组长对市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行专题传达。

(四)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

10.配齐配强队伍还有差距关于巡察抽调人员巡察业务水平不高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常宁市委巡察办(组)“清风夜校”学习培训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巡察工作质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510日,对学习不理想的同志进行集中约谈,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二是严把抽调巡察人员关,在抽调参加常宁市委十三届第四轮巡察工作的44名人员,实行推荐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确保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已将1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移出巡察人才库。

11.巡察资料归档有待规范关于巡察结束后,巡察资料没有及时移交归档,个别问题底稿无支撑材料,谈话数据统计不准确,存在谈话资料与统计数据不一致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衡阳市委巡察办有关巡察归档要求,从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出台《关于做好巡察归档工作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二是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结束后,督促各巡察组及时移交巡察资料和反馈资料,做到巡察资料移交数据与巡察单机录入数据一致,问题底稿有支撑材料。三是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始,要求各巡察组联络员在组务会时,传达学习《巡视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理》《制作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并强调巡察报告数据与巡察移交资料数据、巡察单机系统录入数据保持一致,做到数据真实,不虚报、漏报;凡写入巡察报告的问题,必须有支撑材料,没有支撑材料的问题一律不写入巡察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撰写的问题底稿进行检查,严格按问题底稿制度执行。                              

(五)省委巡视巡察指导督导和市委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少数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巡察机构针对整改长效机制坚持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开展自清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二是针对线索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线索办理调度会,再次明确了办结期限,由分管联系领导督促办理,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调度,截至目前,十二届市委巡察移交的365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64条,其余1条正在办理之中。十三届市委巡察移交的48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0条,其余18条正在办理之中,线索办理进度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针对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未压实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如何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题学习,十三届市委第一、二、三轮的巡察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联合组建监督检查组、整改评估组,对20个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四是严格按照《常宁市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202212月至20231月,对十三届市委第一、二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评估通报。对评估效果不好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处理。2023414常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五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监督落实,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组)落实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长效机制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常宁市委巡察机构的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继续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我们将继续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衡阳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巡视巡察工作上来,从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后半篇文章”。我们将继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克服“过关”思想,对具体问题一个一个回头看,一件一件对表交账,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以较真碰硬的工作作风,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各项任务,向巡察组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在立行立改的同时,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在传导好压力的同时,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面督导落实。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该通报通报、该批评批评。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决不敷行推责。

(三)进一步抓常抓实。在做好“当下改”的同时,着眼长远,抓好“长久立”。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自查自纠、标本兼治,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对中央、省、市有明确要求的制度,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对整改中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对整改落实中形成的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固化成制度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689157;电子邮箱:cnswxcbgg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