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宁市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3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衡阳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常宁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7月5日,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整改工作责任
局党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提高队伍战斗力,提升队伍形象,助推全市公安工作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7月5日反馈会当天,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研究。7月26日,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逐项逐条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出台整改措施。局党委会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客观评价了我局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深刻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局党委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指明了方向,对我局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委照单全收,党委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带头整改,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整改效果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成立监督组,由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通过把整改工作任务压实到各责任局领导、所队(室)长和局属各单位,形成全警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调有序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常宁市公安局落实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常宁市公安局落实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反馈意见整改零遗漏、整改责任全覆盖。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8月15日,我局专题召开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局党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全警齐心协力,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制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同时,把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衡阳市委巡察移交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6个;巡察期间交办的2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巡察期间移交的57件信访件,已办结57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政治建设有待增强,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等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长期坚持。2024年以来,我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与时俱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等上级系列会议、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学,每次“第一议题”学习都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领学。今年以来,局党委成员结合学习、分管工作共开展了8次专题研讨交流。坚持学以致用,用理论学习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常宁公安工作提质增效。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新警务理念,建设2个警航无人机组、绘制城区三维地图、启动巡防勤务模式改革,打造可视化调度、“空地一体”新警务模式,重塑警务指挥体系,推动“情指行”一体化实战运行,切实提升常宁城区社会治安掌控力。二是加强全局思想建设,将思想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全年党委会议共研究22次,每个支部将党建工作与思想建设、业务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作用,督促各党支部压实党员学习责任,机关党委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明确各支部每月政治学习内容和“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局党委领导定期调度分管、联系单位党建工作,推动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三是强化警情研判,先后三次召开城区治安形势分析会,通报警情研判分析情况,明确当季打防工作重点,调度推进相关工作。强化专案打击,成立打击传统侵财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对城区传统侵财刑事案件统一受理,加大侦查力度,提高破案率和追赃挽损率。2024年,全市传统侵财类刑事案件破案率、入室盗窃案件破案率、追赃挽损率同比去年均大幅提升。加大巡防力度。特巡警大队制定城区巡防工作方案,根据城区治安形势分析结果,优化巡逻布局、丰富巡逻方式、加强培训和演练,发案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2024年,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去年“双下降”。
2.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制业务培训。2024年4月9日至4月16日,我局分8批次以“送教到岗”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全局100余名业务骨干民警进行法制培训。二是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10月16日,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联席会议,针对涉“依托咪酯”案件处理进行会商。
3.关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分类处置。明确刑事案件管辖清单,食品安全、妨碍药品管理案件统一归口森林公安局办理,以专业警种对职业犯罪,确保办案质量。二是规范执法办案。在内网发布《转发〈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组织各办案单位学习并遵照执行,组织民警参加“法治讲堂”系列培训。
4.底线底板工作守得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乡镇(街道)加大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逼返劝返力度。我局与各乡镇(街道)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与分工,及时共享信息,实施精准逼返劝返策略。加大防诈宣传和预警劝阻工作力度。创新防诈宣传形式,在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传统方式之外,制作宣传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进行播放,提高群众防诈意识和能力。开展防诈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等活动,针对性向居民、学生、企业人员普及常见电诈类型和防范方法。建立高效预警劝阻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对可能遭受电诈侵害的群众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加强与银行、通信运营商协作配合,建立异常交易或涉诈信息快速联动机制。二是加大“利剑护蕾”防范和宣传力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举办旅馆业治安管理培训班,加大重点场所管控力度。三是落实公安信访工作责任。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出台《常宁市公安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定》。畅通信访渠道,在局大门口设立信访室,将《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上墙,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信访。强化规范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访下访,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和相关警种部门直接责任,从执法源头减少信访问题。四是高位推动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市委、市政府明确由市财政统一采购210个防冲撞拒马护栏配发到各中小学校。我局采购20套反光站岗台、带公安标志折叠伞、长警棍、防暴钢叉、爆闪警示灯、口哨等装备配发到相关学校,供“护学岗”民辅警执勤使用。探索推行路情复杂中小学校人车分流、“远端分流”。2024年11月份以来,我局对位于市中心的双蹲小学、宜阳小学等中小学校试点实行“远端分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提醒市民及时绕行。
5.关于“监所安全管理存在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务管理,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卫生责任人。强化检查督促和验收,实行量化管理。二是对看守所院落进行提质改造。2024年5月,我局对监管大院进行提质改造,新建围墙和门禁系统。目前,监管大院围墙已修复,栅栏已更换,院内树木、杂草全部清除种植草皮,院内道路铺设沥青,监管大院面貌焕然一新。三是加强警力配置。从全局选调7名政治可靠的民警、新增3名辅警充实到监管队伍。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战略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压得不紧不实”等问题
6.关于“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执行《常宁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牢牢把握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前进方向。二是每季度召开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着力锻造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三是召开公安队伍情况大摸排问题大整治管理大提升专项工作动员会和辅警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对全警思想状况进行大摸排,压实教导员管队伍责任。四是明确“一岗双责”。明确每位局领导对分管联系单位的业务工作、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计划:因公安机构编制改革需要,2024年3月至今,机构编制全部冻结,部分岗位人员暂未到位,待机构改革编制定好后,将相关岗位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2024年5月,市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撤销,由驻政法委纪检组负责监督。我局党委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常态化联系,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以来,驻政法委纪检组对局党委成员及水口山分局、交警大队、宜阳派出所、泉峰派出所、培元派出所5个正科级所队“一把手”开展廉政谈心谈话9人次。
整改计划:因公安机构改革,目前机构编制全部冻结,待机构改革编制定好后,增强局机关纪委力量。
8.关于“执行财政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常宁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出台《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程序和责任主体,从源头上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使用,杜绝铺张浪费现象。进一步规范报账流程,我局已明确各警种部门建立印刷品等办公用品采购入库、领用出库登记台账。制定《常宁市公安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2024年6月12日,交警大队工会进行换届选举,在中国银行常宁支行开设工会专用账户,在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9.关于“涉案财物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开展专题培训。举办涉案财物管理培训会,组织学习《湖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就如何规范录入、管理、处置涉案财物进行详细培训,规范涉案财物处理流程和行为。
整改计划: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退还相关资金。
10.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金〔2022〕66号)相关规定,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辖内救助基金日常运营管理工作。2025年1月1日起,人保财险全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申请,各地原救助基金承办单位停止受理。省里制定并下发《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操作规程》,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和机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管理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追偿、核销及其相关业务流程。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铸造高素质公安铁军还有不足”等问题
11.关于“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贯彻执行《常宁市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常宁市公安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以来,常宁市公安局使用大额资金的重大项目,均按规定向驻政法委纪检组报批并登记在册。二是制定机关警力下沉方案,加大机关警力下沉力度。2024年新招录的18名民警全部分配到派出所、交警等一线部门工作。其中,招录临床医学专业民警1名,及时补充专业人才力量。
整改计划:公安机构编制改革启动后,提请市委解决临时负责人问题。对全局需要交流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的民警进行梳理,纳入下步岗位调整计划。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偏差”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沟通衔接,对退休、调离同志及时办理出编手续。二是结合为基层减负工作,局党委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规范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衡阳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主要精神。三是全面清理借调人员,对不符合借调规定的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对部分民警进行岗位调整,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整改计划:采取逐步消化的方式解决非警务人员挤占政法专项编制问题,确保常宁公安队伍整体稳定。
13.关于“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四个一律”工作机制,规范民警接处警、立案、案件办理及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二是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对内部卫生和警容风纪开展大整治,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形象。三是通过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核查全局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人员备案、出入境情况,对照局证照收交台账进行核查,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经核查,全局公职人员近三年来均没有出国(境)记录。
14.关于“监督指导基层党建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以党务强业务,做到党建、业务“两加强、两提升”。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一次检查、指导。提高党建阵地意识,各基层党组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部建好党务公开公示栏,完善公开公示内容,提升基层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局机关党委在每月党建工作提示中,提醒各党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当月党费。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纪律,规范账目管理,各支部对每个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力度不够,反馈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
1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仍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成员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分管单位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到分管、联系单位指导、检查党建工作。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目前各派出所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法支部或机关支部,组织生活按照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求统一开展,公安局党委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向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发出党建工作建议函,提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对各派出所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督促指导各派出所党员经常、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16.关于“长效机制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层层传导巡察整改工作压力。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制定《常宁市公安局落实衡阳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落实到人。三是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专题会议,专项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出台并刚性执行《常宁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总则》《关于印发〈常宁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能〉的通知》。
17.关于“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成立专门工作专班,制定“一所一方案”,落实到人,限期完成。目前,曲潭派出所已于2024年12月18日揭牌启用。培元派出所正在进行装修。渡口派出所已完成主楼封顶。
整改计划:胜桥、庙前派出所已完成发改立项、总规图审查,尽快完成招投标工作。交警大队已对松柏中队做营房改造预算,待与财政部门研究协商落实经费后实施。
三、巩固整改成果,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衡阳市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执行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以常宁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局党委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常宁市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主动接受监督,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民警、文职干部、辅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常宁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7221182;邮政信箱:421500,邮政地址:湖南省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常宁大道常宁市公安局。